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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仁怀市江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仁怀市江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梅子坳村
(3)建设单位:仁怀市江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盐津街道办事处梅子坳村,项目总投资786万元,占地面积为1000m2,主要租用仁怀市裕鑫建材有限公司仁怀市梅子坳砂石厂2#工业场地内部分占地约1000m2,建设1条年产40万m3/a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为:搅拌站主机楼200m2,骨料仓5个及相关附属工程。
(6)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7)邮箱:616856964@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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