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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肇源县德东商混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肇源县德东商混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古龙镇G232与古龙桥交叉西北方向1750米处
建设单位:肇源县德东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王站长
联系电话:138369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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