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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东易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
(燃气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沈阳东易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燃气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东易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燃气锅炉)
项目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小古城街东侧
建设单位:沈阳东易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小古城街东侧,占地面积 240平方米,共设置 4 台燃气热水锅炉(2台3.5MW 、2台0.535MW),主要用于民生消费品智慧仓配中心项目办公综合楼、公寓服务楼、智慧物流云仓、自动化存储立体库等建筑的冬季供暖。4台燃气热水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通过2根22 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本次验收为4台燃气锅炉整体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祝威
联系电话:13555731971,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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