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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东莞市塑颜美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塑颜美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塑颜美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杨新路82号401室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叶羡章
联系电话:1342315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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