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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流村镇受灾村庄异地迁建项目综合能源利用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流村镇受灾村庄异地迁建项目综合能源利用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流村南山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谷总
联系电话:13811317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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