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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唐集团诏安西山44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漳州市国营诏安西山农场,光伏区位于宫口湾湾顶海域,升压站位于光伏阵列区南部约2000m处的梅岭风电场升压站旁;
三、建设单位:大唐漳发(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五、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6年2月27日-3月26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经理1512739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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