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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抚州高教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竣工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太阳镇(原唐吉龙花炮厂内),东临北大道(规划路)以南,太阳水库以北,环湖东大道(规划路)以西,环湖西大道(规划路)以东
建设单位: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3130.52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处理规模为1.0万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厂内建构筑物工程、厂区道路工程等;人工湿地一座;污水厂尾水管道2.1km;配套进厂污水主干管1.2km。
联系电话:15946984333黄
公示时间:2026.2.15-2026.3.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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