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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定远东昌碳基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锂离子电池材料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建设单位:定远东昌碳基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盐化工业园
项目公示时间: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石总
联系电话:1359192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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