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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宠物诊疗、宠物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杭州鹿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09、311号-1
四、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宠物诊疗、宠物服务经营,计划投资200万元,审批宠物诊疗1500例/年、宠物服务2860例/年(其中洗浴美容2800例/年、寄养60例/年);实际投资约200万购买手术台、生物显微镜、B超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麻醉剂、注射器、纱布、手术刀片等原辅材料开展宠物诊疗等服务,实际预计开展宠物诊疗1500例/年、宠物服务2860例/年。
五、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杭州鹿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六、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楚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验收范围: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审批的“杭环临平评批[2025]30号”项目,即杭州鹿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诊疗、宠物服务项目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本次验收不包含辐射相关内容。
八、验收结论:2026年1月31日,企业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同时出具以下验收意见结论:杭州鹿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能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并正常运行,监测结果能达到环评及批复中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要求,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九、公示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5日
十、联系方式:137774663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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