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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型肥料关键技术创新优化提升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型肥料关键技术创新优化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沂河新区翔宇路与山建路交汇处东北角
建设单位: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概况:
1、环评编制时间:2024年07月;
2、环评批复时间:2024年08月22日;
3、环评批复文号:沂新审批投字[2024]15056号;
4、建设情况:在复合肥厂现有喷浆造粒复合肥生产线基础上技改,利用现有喷浆造粒复合肥生产线的一效蒸发器、二效蒸发器,新增中和反应器、沉降槽、离心机、过滤器、真空结晶器、离心机、振动流化床干燥机、混料机、包装机等设备,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使其新增年产 3万吨/年精品高浓度全水溶肥料。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喷浆造粒复合肥生产线中和废气、渣浆干燥废气经文丘里洗涤+喷淋除雾塔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 DA035排放。干燥冷却投料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洗涤塔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37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洗涤塔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均回用于现有项目磷酸一铵的溶解,无废水外排。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除尘设备收尘收集后回用于干燥、混料工序,渣浆收集后回用于干燥、混料工序,废包装收集后外卖,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部,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01月01日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顾经理
通讯地址:临沂市沂河新区翔宇路与山建路交汇处东北角
公示日期:2026年01月01日-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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