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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农夫山泉广西大明山饮料有限公司年产20.89万吨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农夫山泉广西大明山饮料有限公司年产20.89万吨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绕城路与309省道交叉口东180米农夫山泉广西大明山饮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农夫山泉广西大明山饮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农夫山泉广西大明山饮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预留用地进行建设,厂区总占地约103584m2,现有生产厂房、辅助用房等建筑物共计61569m2,本项目生产厂房面积3000m2,年产20.89万吨饮料。用水取自西燕如来庄备用水源点,备用水源地取水量160万吨/年。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敖工
联系电话:199844650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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