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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旺步村大石山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梧州市万秀区龙湖镇旺步村大石山建筑用砂岩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旺步村大石山
建设单位:梧州市城投华群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期露天开采建筑用砂岩矿,配套建设建筑砂岩加工生产线一条及相应环保设施,废石渣外运,不在场内处理,产能为年产片石120万吨、碎石240万吨、石粉16万吨、精品石粉24万吨;一期工程占地面积0.68777km2,其中矿区面积0.458km2,生活办公区以及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等)总计面积0.227770km2。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8784151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次次次,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1-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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