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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保证贵溪金丰铝业蚀刻废液在线循环处理及年产副产品1200吨液体聚合氯化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3月04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司。
联系电话:13819911052卢总
通讯地址:江西省贵溪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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