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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德琪(杭州)生物有限公司新建生物创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德琪(杭州)生物有限公司新建生物创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东至空地,南至松乔街,西至松乔街,北至金乔街
建设单位:德琪(杭州)生物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为:实验室研发大分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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