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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等文件要求,对平湖市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年产5000万块免烧再生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平湖市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年产5000万块免烧再生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舒博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平湖市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年产5000万块免烧再生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平兴公路19号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3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506836 3992
邮箱:59773789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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