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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gs.eiacloud.com)进行《贺州市和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碳酸 钙粉体、10 万吨可降解母粒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贺州市和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碳酸 钙粉体、10 万吨可降解母粒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东水村 207 国道旁大岭顶
建设单位:贺州市和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现由于一期工程 2 条破碎生产线(5 台超细粉机、3 台雷蒙机)已经建设完成,后期的生产线由于市场因素等原因,尚未明确建设时间,根据贺州市平桂生态局出具的《关于贺州市和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碳酸钙粉体、10 万吨可降解母粒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内容可知,项目建设正式投产后需完成竣工验收,因此 现进行贺州市和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碳酸钙粉体、10 万吨可降解母粒项 目一期工程的验收工作。
本次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98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9.9%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贺州市和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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