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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 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民乐县中医医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民乐县中医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6)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刘主任,1380936988913809369889
作者(mlyangxi,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6-01-28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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