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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竣工公示及调试公示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厂公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第一阶段)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米脂气田地面工程(绥德天然气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库)
二、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竣工时间为2025年12月,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开始,计划调试期限时长为1个月,即2026年1月19日结束。我厂承诺对上述公开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已按照环评和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七、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9-86502009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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