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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柳树磷矿生态环境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签到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柳树磷矿生态环境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改造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项目单位。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13888509233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街道办事处柳树村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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