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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港鲅鱼圈港区一港池现有散化罐区内,地理坐标:东经 122°5'45.681",北纬40°18'14.001"。
建设内容包括现有6座储罐、配套设施(含工程师楼、泵房等),计划储存货种为汽油、柴油、煤油、甲醇、乙醇、甲基叔丁基醚;年周转量分别为汽油4万吨,柴油9万吨、煤油4万吨、甲醇35万吨、乙醇4万吨、甲基叔丁基醚4万吨。
2025年1月,营口瑞丰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并编制完成了《辽宁液态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25日,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批复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号:营鲅行审【2025】12号。
开工建设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10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已调试,现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日期进行公示。
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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