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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陵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30万吨水洗机制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陵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30万吨水洗机制砂项目
建设单位:南陵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陵县家发镇457省道与074县道交叉口西南角南陵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文。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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