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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我公司遵照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和文件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现将竣工内容面向广大群众公开。
项目名称:海城市晟尔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二期)
建设单位:海城市晟尔矿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英落镇赵堡村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1日-2026年1月19日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188422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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