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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三贵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年处置循环利用3.5万吨有机溶剂废液并生产有机溶剂4万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年处置循环利用3.5万吨有机溶剂废液并生产有机溶剂4万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空港路96号
建设单位:江苏三贵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08899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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