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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至县东隅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秸秆商品化基料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其它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至县东隅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秸秆商品化基料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花山村
公示内容:东至县东隅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秸秆商品化基料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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