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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沈阳鲁博厨业有限公司锅炉项目(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鲁博厨业有限公司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鲁博厨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7475002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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