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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第二(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开的说明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第二(北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郑蒲港新区太阳河以南,郑蒲大道以北,规划沿江大道以西,大王排涝泵站东南侧地块,项目总建设规模为6.0万m3/d,服务范围东至长江,南至姥下河以南的陈刘村,西至国道G347以西,北至太阳河以南,总面积约30.0km2。该污水处理厂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规模1.5万m3/d,二期工程规模1.5万m3/d,三期工程规模3.0万m3/d,项目总占地面积8.0hm2。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96hm2,总投资7290.42万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入兰华沟,由提升泵将水从华兰沟抽入太阳河,最终排入长江。
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座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一体化处理构筑物(含2组A2/O生物池、4组MBR膜池、MBR膜设备间、鼓风机房、消毒池(兼作清水池和出水池)、污泥脱水机房、变配电间和机修车间)、臭气收集处理设施、综合楼以及配套电气、自控、化验、机械设备和场内管线等。
2014年9月,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郑经发[2014]59号文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2017年7月,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第二(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14日,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以郑环审[2017]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7年9月,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昆山拓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以及运营单位由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改为马鞍山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污水处理厂主体设施基本建设完成,并办理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2年1月1日起,项目开始了其余内容建设(环评报告规定的且阶段性验收的除外),2022年7月完成厂区整体性建设。目前厂区污水处理能力为工程规模1.5万m3/d。公司已获得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2022年7月7日:许可证编号91340500MA2039X3X9。
项目其他部分均已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规定的项目内容、规模、地点、工艺完成了建设。对照《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中《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
本次验收为厂区整体性验收。项目按照国家关于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公开。
2025年11月13日,马鞍山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在马鞍山组织验收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召开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第二(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严格遵循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监测等单位汇报等程序,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9日为止。
企业联系人:吴亮
联系电话:17355586861
附件1.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3.专家组验收意见
附件4.验收组验收意见
附件5.其他事项的说明
马鞍山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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