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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号]),现将《河北义昌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义昌碳素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义昌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张翠
联系电话:1668201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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