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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乌拉特前旗东乌拉壕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东乌拉壕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东乌拉壕村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东旭
联系电话:1504489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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