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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广远煤炭有限公司煤炭综合产业园配套 300 万吨选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广远煤炭有限公司煤炭综合产业园配套 300 万吨选煤项目
建设地点:乌海市乌达区苏海图文卫路西巷
建设单位:内蒙古广远煤炭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项目采用重介质旋流器选煤方法,总投资33223.66 万元,总占地面积 188881m2,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入选原煤 300 万 t/a,精煤 153.69 万 t/a,中煤 70.94 万 t/a,矸石 57.55 万 t/a,尾煤泥 17.82 万 t/a。
联系人:韩治江
联系电话:138483091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52****167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2-1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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