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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永靖县“十四五”盐锅峡光伏发电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査表、专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靖县“十四五”盐锅峡光伏发电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甘肃刘家峡浩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1日~2026年1月08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诉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879315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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