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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嘉兴华洋仓储有限公司码头改建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华洋仓储有限公司码头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华洋仓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沈经理
联系电话:1375807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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