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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柳林县水利局《三川河柳林段(上白霜村~康家沟村)河道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川河柳林段(上白霜村~康家沟村)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柳林县水利局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邵经理
联系电话:1503871111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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