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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和静县金迈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静县金迈实业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和静县金迈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谷总,闫工
联系电话:13999019806、1939060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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