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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会同县团河屠宰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会同县团河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会同县众康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丁总 联系电话:18175819588
会同县众康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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