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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祥鑫科技新能源汽车部件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西路18号
建设单位: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陈先生
邮 箱:982633654@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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