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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川县安宁镇八角碉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川县安宁镇八角碉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金川县安宁镇八角碉村
建设单位:金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99408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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