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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10kV输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10kV输电线路工程
地点: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9日-2025年12月5日
联系人:
建设单位:袁强 13893153781
第三方咨询机构:黄工 1351947922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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