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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吨浮选磷尾矿及40万吨磷石膏协同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0万吨浮选磷尾矿及40万吨磷石膏协同利用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浮选磷尾矿及40万吨磷石膏协同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云南中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6482m2,建筑面积12525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宿舍楼、综合楼等,设置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道路水稳料及基质土生产线、改性磷石膏生产线),年产30万吨道路水稳料、9吨基质土、20万吨改性磷石膏,配套建设了隔油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罐、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卯升华;
联系电话:16687109666;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云南中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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