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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流水支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人民渠流水支渠
建设地点: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成都市彭州市濛阳镇
建设单位:广汉市水利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03083810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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