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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的“丽江市古城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过渡填埋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过渡填埋区)
地点:丽江市文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进场道路2530~2546m标高段以下与库区间的山坳区域
建设单位: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固化飞灰过渡填埋区工程及其配套的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填埋区设计填埋规模为30.0m3/d,设计总库容6.74万m3,设计填埋年限约为6.2年。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8m3/d,采用“氧化中和+絮凝沉淀+膜处理”处理工艺。
联系人:和工
联系电话:18288855859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6日-2025年12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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