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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弘光路南段建设工程(含草溪河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射洪县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养服务中心—城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射洪市太和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射洪县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医养服务中心—城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12.05-2025.01.0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356873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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