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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海城市富斌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城市富斌碎石加工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海城市富斌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名甲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516427152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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