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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天津市团泊新城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津市团泊新城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天津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团泊新城西区津文路东侧,规划次干路九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其他说明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2-68592093
作者(152****957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3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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