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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条例要求,现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10万吨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公式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08220511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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