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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临河地区兴华11-2X平台6口评价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临河地区兴华11-2X平台6口评价井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光明村
4、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包括兴华11-12井、兴华11-13井两口井的钻探,平均井深5685m左右。勘探结束后2口井均发现了可开发利用工业油流,,遂待转产能井。该平台剩余4口井尚未钻探,后续会陆续进行勘探施工并纳入后期产能环评同时验收。
5、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6、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7、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483-88200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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