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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和硕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2号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硕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2号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南路以东,和硕县人民医院院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51′49.974″,北纬42°15′41.911″。
建设单位:和硕县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26日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1356504200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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