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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5年8月27日,包头富士电气化学有限公司对包头三德电池材料有限公司5100t/a储氢合金粉改扩建项目 (二期工程1200t/a产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三德电池材料有限公司5100t/a储氢合金粉改扩建项目 (二期工程1200t/a产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大街21号。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五、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13347194739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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