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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竣工验收有关要求,现将《朝阳小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朝阳小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单位:西宁能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6日-2025年11月2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189970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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