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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卫生院住院医技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卫生院住院医技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刚察县卫生健康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是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971-8122662
作者(yyhpgzx,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2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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