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九赣管道105国道变形点迁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九赣管道105国道变形点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大塘村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迁线段管道位于九江至南昌段,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大塘村。迁改起点位于管道里程K39+625,管道沿山坡向下敷设,敷设至山涧后靠近高速公路侧进行敷设,穿越山涧后,再沿山脊进行敷设,敷设至山顶后与原管道进行对接,迁改终点里程K39+750。新建管道水平距离为135m(实际管长为142m),旧管道水平长度为125m。本次迁改管线所有直管及热煨弯管均采用无缝钢管,直管为防腐层结构为常温型加强级3PE(厚2.9mm,φ355.6mm),热煨弯头防腐层结构为双层熔结环氧粉末(厚800μm,φ355.6mm)。项目迁线段全线管道采用埋地敷设,开挖施工方式,不新增永久用地,管道附属设施三桩、警示牌需永久性用地采用以租代征方案,设计输油规模为350万t/a;旧管道采取氮气推动清管器清理后进行注浆无害化处置。
主要建设内容为九赣管道105国道变形点迁改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实际总投资490.43万元,环保投资共计51万元。
公示内容: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蓝工
联系电话:0791-8811629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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